2005-10-07 浙商网 2006-2-10 13:4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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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卖方收回房款、买方拿到住房和“三证”、中介方获益,日前,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余杭分中心推出了二手房抵押贷款新办法。办法规定,11月1日起,二手房买卖将实行买方、卖方、中介方、银行方及余杭分中心一同签订“五方协议”。
目前,余杭已有200余万平方米住宅完工,由此也拉动了二手房市场的繁荣。据悉,余杭境内有二手房中介公司60余家,杭州市区也有10多家公司在做余杭房产的中介业务。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买方、卖方和中介方权益受损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市公积金中心余杭分中心成立后,对二手房抵押贷款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对所交易的二手房按竣工年限规定了首付款,即:15年以下首付房款40%;15—20年,首付房款50%;20年以上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最重要的规定是,买卖双方身份资料必须确定;同时还规定了二手房交易资金支付监督协议,即“五方协议”。银行方为指定的工商银行余杭支行、农业银行余杭支行、中国银行余杭支行、建设银行余杭支行、交通银行余杭支行和杭商银行余杭支行等6家银行。 编辑:赵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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