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1 新京报 张家齐 2006-2-10 13:4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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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放心中介不得使用此称号,并纳入行业协会等级评定中 9月15日,原放心中介活动组委会发布通告表示,为统一行业自律活动,将放心中介活动并入行业协会开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级评定活动当中。昨天北京市建委市场二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通告的发布意味着原放心中介称号彻底结束,其组委会也正式解散,今后行业自律将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规范为主。
通告还显示,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消费者与原放心中介活动成员单位有经纪合同纠纷的,可拨打64409990进行投诉。公示期间无纠纷或纠纷已解决的,退还企业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原放心中介活动成员单位不再使用“放心中介单位”称号。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陈同顺说:“当初原国土房管局市场二处协助发起放心中介评选组委会,此后放心中介由市建委租赁管理处管理。而对于此次变动,市建委方面指出,原放心中介活动组委会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组织,由于当时北京市中介行业协会还未成立,该组织代行了部分行业协会的职能。” 对于如何将“放心中介”活动并入行业协会开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级评定活动当中,陈同顺表示,这些原放心中介不是直接进入新推出的等级评定之中,而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新的评选,而参与评选也完全按照新的标准进行。 据一位原放心中介负责人介绍,作为放心中介企业除要遵守放心中介活动章程外,还要向北京市房地产中介事务所交纳5万元的信誉保证金,一旦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将使用信誉保证金对消费者予以赔付。虽然放心中介评选在社会中曾引起比较大的关注,但一直未得到业界的完全认可。 他还表示,放心中介也不是“终身荣誉”,首批放心中介的坚石就因违规被取消放心中介称号。 相关新闻: [ 房产中介有了紧箍咒 管理办法拟出台 ] [ 关于北京市停止使用“放心中介单位”称号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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